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

商務部提高焦炭出口企業配額申報門檻

商務部提高焦炭出口企業配額申報門檻

2007/11/06 11:28
商務部日前公佈了2008年焦炭出口配額申報條件,進一步提高了焦炭出口企業配額申報的門檻。業內人士認為,這符合國家對焦炭等資源性產品的政策傾向,中國焦炭生產應以滿足國內需求為主。
  
商務部表示,提高焦炭出口門檻,有助於提高企業出口經營集中度,減少出口企業數量。
  
雖然此次公佈的《2008年焦炭出口配額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》沒有明確來年焦炭出口配額的具體數量,但業內人士認為,從近幾年焦炭出口配額情況來看,明年的配額總量不太可能出現大幅變化。
  
從2007年出口配額的發放來看,截至7月1日,商務部共發放了兩批焦炭出口配額,其中第一批980萬噸,第二批235萬噸,外資企業獲得114﹒2萬噸,共計1329﹒3萬噸,接近2005、2006年1400萬噸的總配額量。
  
從獲得配額的企業來看,今年兩批焦炭出口配額集中於獲得提名的60家出口企業中的41家公司手中,焦炭出口集中度進一步提高。分析人士認為,隨著2008年焦炭出口門檻進一步提高,更多的企業將退出焦炭出口市場。《經濟通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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